郭某鹏的事情你们怎么看?

郭某鹏一个人影响的何止是一座城,其影响的是一亿人口的河南省,也影响了整个全中国。

现在的郭某鹏被称作千夫所指、万夫所指,亿夫所指也不为过。

固然,郭某鹏有其个人自由,有外出旅行的自由,有出国看球的自由,但其个人自由不能建立在他人的危险之上,更不能建立在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之上。

在当前中国抗击疫情持续向好,全球疫情却呈现大爆发、大流行的大气候之下, 郭某鹏出国到疫情爆发区旅行、看球,进而隐瞒旅行史、疾病史,真是可恶至极。他是在对全国人民犯罪。

既然郭某鹏有外出旅行的自由,有出国看球的自由,怎么还会如此可恶,并涉嫌触犯刑法了呢!

一、郭某鹏有外出旅行的自由,但他不应该“深入”新冠肺炎严重爆发的意大利,把自己的健康之躯染上病毒以后,再带回自己的祖国。

郭某鹏外出的时候,意大利的新冠肺炎疫情已经爆发,在此情况下,郭某鹏依然故我,前往“虎穴”意大利。去意大利本身就是危险的,这就是对自己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不负责任,对自己都不负责任的人,奢望对其他也负责任,显然不现实。

二、郭某鹏有出国看球的自由,但他绝没有带毒入境的自由。

国内的疫情持续向好,对已经发生多起国外输入病例的情况下,各个海关、机场对入境的游客是要进行严格测试、筛查和询问的。但郭某鹏却成了“漏网之鱼”,显然,他故意隐瞒了自己的旅行史。掩盖了自己已经被传染的事实,蒙混过了安检。

外出旅游,返回国内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在当前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理应配合入境检测部门,如实申报自己的旅行史,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但郭某鹏没有这么做,他对自己旅行史的故意隐瞒就是一种故意犯罪。

三、郭某鹏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将自己的家人、亲朋好友、同事、同行游客置于十分危险的境地。

新冠肺炎的高传播性、高致病性、高致死率,经过广为宣传,早已深入人心,郭某鹏不可能不知道,他不但蒙混入境,过了海关安检,更重要的是,在一路“畅通无阻”的情况下,堂而皇之地融入家庭,正常上班,甚至到处“游荡”,不是传播病毒是什么?

四、郭某鹏涉嫌犯罪的意图十分明显,理应受到刑法的追究和制裁。

郭某鹏出现感染症状以后,私自治疗,没有及时诊断检测,特别是在社区民警经过大数据排查,已经对其进行调查了解的情况下,故意隐瞒自己的旅行史,这种明显的故意行为显然就是犯罪,因为其隐瞒自己旅行史是一种故意行为, 客观上就造成检测不及时,发现不及时,治疗不及时,必然将自己身边的密切接触者处于直接感染、传播的危险之中。

五、境外入境人员怎么正确入境呢?

现在国外输入病例绝大多数是海外回国人员从国外带回来的病例,并且这些回国人员大部分又是中国人,在这个时候回国,相当一部人是抱着回国躲避疫情考虑的,无可厚非。

既然相信祖国是安全的,就更应该为这种安全添砖加瓦,更加贴心地呵护这种安全,而不是故意隐瞒,掩饰自己的旅行史、染病史,这既是对亲人的犯罪,也是对祖国的犯罪,罪莫大焉。

1、入境时,一定要如实报告自己的旅行史,如果有症状,更要如实报告自己的症状,接受正确的筛查、询问和监测,以便实现早报告、早发现、早监测、早治疗等,在第一时间获取隔离时间,保证自己的安全,也保证家人的安全、社会的安全。

2、主动做好防护工作。自己的旅行经历、密切接触经历自己最清楚,有多大的染病可能自己心里有数。因此自己更要对自己的身体健康负责,如果能够顺利经过海关监测,也不能完全排除没有被感染,所以,从旅行途中,到回家居住生活,要自觉做好防护工作,戴口罩,勤洗手,不聚堆,不密切接触疫区人员,回家后自觉在家中隔离必要的安全时间。同时主动和社区联系,一旦出现疑似症状,更要及时隔离,及时报告,及时检测,及时治疗,把危险降低到最低,同时也是对自己最大保护,能够及时获取正规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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