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着40多名游客的旅游大巴突然起火,城步苗乡群众及时示警奋力扑救, 你怎么看?

感谢悟空小秘书的邀请,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旅游大巴突然起火,城步群众发现后及时提醒司机并积极抢救,这是我们社会正能量的体现,值得社会各界特别是旅游界的正面报道和积极引导,汲取经验教训,更好地保证游客的旅行安全。

和大家分享自己的观点:

事件回顾:9月8日上午,一辆载有40多名游客的旅游大巴在湖南城步县丹口镇桃林村停车休息时,村民发现轮胎起火,及时告知司机,并提醒司机用灭火器救火,其他村民主动拿来自家的水管,接上龙头灭火。其他七八名村民也积极提水灭火,最终将火势完全扑灭,避免了一场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从城步群众的角度来观察,社会正能量值得肯定和褒扬。

城步群众的一系列正操作,有效避免了火灾的蔓延和可能造成的更大损失,每一步都至关重要,并且操作的十分合理,

  1. 村民及时告知司机,旅游大巴轮胎起火。如果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不及时告知司机,火势蔓延,引发车辆其他部位燃烧,甚至引爆油箱都是可能的。及时告知司机后,司机才及时疏散乘客,避免乘客受到伤害。
  2. 村民的合理建议和积极协助,有利于更高效地扑灭火势。旅游大巴师傅发现轮胎着火后,手忙脚乱中去村民家中提水灭火,正是村民的及时提醒,司机才想起来用自己车上的灭火器更高效地灭火。
  3. 村民无私提供自家的水管,并接上水龙头,进行有效灭火,其他七八名村名共同参与,提水灭火,大大提高了灭火的效率。不论水管的价值几何,也不论水管是否会受到损坏,也不必考虑自来水的消耗价值。即使考虑,也不会价值很大,但不论价值如何,村民在第一时间主动拿出来,并无偿使用,积极灭火,这种精神价值是无价的。

所以,从整个火势的被发现、及时告知、无私协助、积极灭火的整个过程中,村民的做法和态度最值得肯定和褒扬。

二,从旅游公司及大巴司机的角度来观察,需要汲取的教训也很重要。

  1. 旅游大巴的安全隐患没有被及时发现,是旅游公司及大巴车管理、使用方的失职。作为旅游公司和司乘人员,理应保证旅游大巴的行车安全和游客在旅行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显然,旅游大巴轮胎的起火说明旅游公司和大巴使用过程中,没有及时发现并消除这些隐患。如果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轮胎起火,如果村民没有发现起火,如果村民没有及时告知司机等等,这些如果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

  2. 旅游大巴司机的表现有失职业水准。作为一个旅游大巴司机,理应是拥有A照的司机。最基本的车辆保养常识、驾驶常识、灭火常识应该具备,没有发现轮胎隐患是失职在先。发现失火后竟然不知道使用车内自备的灭火器,简直匪夷所思。如果不是村民的提醒,只是用村民家中的水桶提水救火,显然效率要低得多,甚至会延误救火的最佳时机从而酿成更大的事故。

  3. 旅游大巴司机和导游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在发现着火后第一时间疏散乘客,这个操作是正确的。

  4. 从这一事故中发现,旅游公司和司乘人员缺少日常的紧急灭火训练。车辆着火后怎么正确地使用灭火器,什么的火灾采取什么样的灭火方式,在日常管理中,都要定期进行演练,才不至于在火情发生后,手忙家乱,不知道使用灭火器,甚至不会使用灭火器等情况的出现,贻误灭火战机。

三、整个事件综合来看,湖南城步县有一个良好的的旅游环境,才会出现村民及时提醒车辆着火、积极参与救火、无偿提供灭火器材等积极的社会正能量。当地村民能够为游客着想,把游客当成自己的朋友也好,亲戚也好,“上帝”也好,能够设身处地考虑到游客的安全,这是一个合格的,高质量的旅游市场软环境。

这样良好的市场软环境不是一天形成的,也不是一两个人就能形成了,需要全社会共同宣传、倡导、参与,日积月累,潜移默化中才能形成。

为湖南城步县丹口镇桃林村的乡亲们点赞。

(声明:图片来源于网络,与事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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